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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并介紹教育系統學習宣傳貫徹落實法律有關情況。(中國教育報記者 張勁松/攝)
時間: 2024年11月11日 10:00
地點: 教育部北樓二層報告廳
主持人: 教育部辦公廳副主任、新聞辦主任,新聞發言人陳星
出席人員: 教育部政策法規司司長張文斌,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田祖蔭,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黑龍江大學校長王敬波,江蘇省教育廳副廳長顧月華,四川省成都市第十六幼兒園園長余琳
內容: 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并介紹教育系統學習宣傳貫徹落實法律有關情況
教育部辦公廳副主任、新聞辦主任,新聞發言人陳星主持發布會。(中國教育報記者 張勁松/攝)
陳星:
各位記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歡迎出席教育部新聞發布會。我是教育部新任發言人陳星,很高興和大家見面。
首先向記者朋友們補送上第25個記者節的問候和祝福,感謝大家一直以來對教育工作的關心支持,感謝大家為教育新聞宣傳用心用情的付出!
在教育強國建設的新征程上,我將和同事們一起,通過多種形式的新聞發布,及時全面介紹以教育之力厚植人民幸福之本、以教育之強夯實國家富強之基的政策舉措和生動實踐,繼續架好加強溝通、增進理解、凝聚共識的橋梁。期待與大家真誠交流、良好合作!
今天發布會的主題是學前教育法。11月8日下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將從2025年6月1日,也就是明年的六一兒童節開始施行。
學前教育是國民教育體系的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關系到億萬兒童健康成長。制定學前教育法,對學前教育改革發展具有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作用。
今天發布會,將對學前教育法進行全面解讀并介紹教育系統學習宣傳、貫徹落實法律的有關情況。
出席今天發布會的嘉賓是:教育部政策法規司司長張文斌,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田祖蔭,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黑龍江大學校長王敬波,江蘇省教育廳副廳長顧月華,以及四川省成都市第十六幼兒園園長余琳。
首先我們請張文斌司長介紹學前教育法制定的背景和主要內容。
教育部政策法規司司長張文斌介紹學前教育法制定背景和主要內容。(中國教育報記者 張勁松/攝)
張文斌:
尊敬的各位記者朋友們,大家上午好。下面,我簡要介紹一下學前教育法制定的背景和主要內容。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在全國教育大會上強調:“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不斷提升教育公共服務的普惠性、可及性、便捷性”,要求促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對強化學前教育普惠發展、健全學前教育保障機制作出專門部署。近年來,學前教育得到快速發展,但仍是國民教育體系當中的薄弱環節,需要通過立法,把黨對學前教育的主張轉化為國家意志,把實踐成果上升為法律制度,用法治方式破解突出問題,為學前教育高質量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2018年印發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要制定學前教育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制定學前教育法列入了立法規劃。2021年4月,教育部研究形成學前教育法草案,報請國務院審議。2023年6月,國務院第7次常務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草案,將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2023年8月以來,學前教育法先后經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第十次會議、第十二次會議審議,于2024年11月8日表決通過。
學前教育法分為總則、學前兒童、幼兒園、教職工、保育教育、投入保障、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等9章,一共是85條,主要規定了六個方面的內容。
第一,堅持黨的領導,把準辦學方向。黨的領導是學前教育事業發展的根本保證。法律規定,學前教育應當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明確公辦幼兒園的基層黨組織統一領導幼兒園工作,民辦幼兒園的內部管理按照國家有關民辦教育的規定確定。
第二,堅持公益普惠,明確屬性定位。法律規定,學前教育是指由幼兒園等學前教育機構對三周歲到入小學前的兒童實施的保育和教育;強調學前教育是國民教育體系的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規定國家推進普及學前教育,構建覆蓋城鄉、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優質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同時,明確對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欠發達地區的傾斜,以及對孤兒、殘疾兒童和留守兒童等群體的特別保障。
第三,堅持政府主導,完善保障機制。辦好學前教育,是黨和政府為老百姓辦實事的重大民生工程。法律強化政府責任,規定發展學前教育堅持政府主導,以政府舉辦為主,大力發展普惠性學前教育,鼓勵、引導和規范社會力量參與。完善管理體制,規定國務院領導全國學前教育工作,省級和設區的市級政府統籌,縣級政府負主體責任,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管理學前教育。健全投入保障,規定實行政府投入為主、家庭合理負擔保育教育成本、多渠道籌措經費的投入機制;明確學前教育財政投入、財政補助經費的分擔機制。
第四,堅持兒童為本,提高保教質量。學前教育法凸顯兒童中心,規定學前兒童享有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依法平等接受學前教育等權利,強調要尊重學前兒童人格尊嚴,傾聽了解學前兒童的意見。保障教育權利,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推動適齡兒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工作或者居住的地區方便就近接受學前教育;學前兒童入園,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或者測試。規范保教活動,強調堅持保育和教育相結合的原則,科學實施保育和教育活動,不得教授小學階段的課程內容。
第五,堅持教師為基,提升隊伍素質。強國先強教,強教必先強師。明確資質要求,強調幼兒園教師、園長、保育員、衛生保健人員等應當具備規定的條件。加強人員配備,要求幼兒園及其舉辦者應當按照相關標準配足配齊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嚴格聘用管理,規定幼兒園聘任教師等工作人員應當進行背景查詢和健康檢查;存在可能危害兒童身心安全、不宜從事學前教育工作情形的,不得聘任。強化待遇保障,規定幼兒園及其舉辦者應當保障教職工的工資福利,要求將公辦幼兒園教師工資納入財政保障范圍。加強培養培訓,規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制定學前教育師資培養培訓規劃,開展各種形式的培訓。
第六,堅持依法治理,強化監督管理。著力健全治理體系,推動提升治理能力。明確設置要求,規定設立幼兒園應當具備相應條件,取得辦學許可證后依法進行法人登記;發生變更、終止的,應當提前向教育部門報告,并向社會公告,妥善安置在園兒童。加強安全管理,要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保障學前兒童和幼兒園的安全。加強收費管理,要求合理確定公辦園和非營利性民辦園的收費標準,建立定期調整機制,引導合理收費,遏制過高收費。加強質量評估,要求對執行法律法規情況、保育教育工作等進行督導;完善質量評估標準,健全質量評估監測體系。此外,法律還專章規定了有關主體的法律責任,強化制度剛性。
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請各地教育部門和幼兒園深入學習學前教育法,深刻領會法律精神,健全配套政策,抓好貫徹落實,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學前教育高質量發展,為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礎,為教育強國建設作出應有的貢獻。
陳星:
謝謝文斌司長。下面請田祖蔭司長介紹教育系統貫徹落實學前教育法的有關考慮。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田祖蔭介紹教育系統貫徹落實學前教育法的考慮。(中國教育報記者 張勁松/攝)
田祖蔭:
尊敬的各位記者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謝各位記者朋友多年來對基礎教育的關心和支持。下面,我介紹一下教育系統貫徹落實學前教育法的有關考慮。
辦好學前教育、實現幼有所育,關系億萬兒童健康成長,關系千家萬戶切身利益,關系國家和民族未來。在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的新征程上,頒布學前教育法,標志著學前教育進入“有專門法可依”的新階段,為廣大適齡幼兒享有公平的受教育權益,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對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夯實教育強國建設基點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一是全面落實了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學前教育,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學前教育改革發展作出重要指示,強調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總書記提出的普及普惠安全優質這八個字是學前教育發展的總目標。黨的二十大要求“強化學前教育普惠發展”,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強調“健全學前教育保障機制”。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教育部會同相關部門連續實施四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推動各地擴資源、調結構、建機制、提質量,構建起公益普惠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學前教育發展實現了歷史性跨越,邁入了高質量發展的新階段。學前教育法將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轉化為促進學前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法律規范,在全面總結多年來學前教育發展政策經驗的基礎上,明確了學前教育的發展原則、方向、基本制度,為辦好學前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法律依據。
二是回應了人民群眾幼有優育的美好期盼。學前教育是重要的民生事業,適齡兒童是否有園上、能否上得起、是否讓家長安心放心,是多年來人民群眾非常關心的急難愁盼問題。學前教育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出發點,以保障學前兒童基本受教育權益為落腳點,圍繞保障入園機會、減輕家庭負擔、守護幼兒安全、提供有質量服務等方面作出全面規范,切實保障學前教育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三是提出了學前教育瓶頸問題的破解之道。總體上看,目前學前教育依然是教育體系中的薄弱環節,資源結構性短缺,投入保障、師資隊伍建設、規范監管等方面的體制機制仍然不完善,嚴重制約學前教育高質量發展。學前教育法堅持問題導向,堅持改革創新,聚焦解決學前問題瓶頸問題,做出系統制度設計和規范,全面構建了普惠性學前教育發展保障機制,為進一步深化學前教育改革、推進學前教育規范發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學前教育法是推進學前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法律依據,行動準繩。下一步,教育部將認真學習宣傳貫徹學前教育法,將實施學前教育法與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和實施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緊密結合起來,把近期的重點工作納入《加快建設教育強國三年行動計劃》,牢牢把握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加快完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重點抓好四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進一步提高學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推動各地落實以政府舉辦為主、大力發展普惠性學前教育的法定要求,切實履行政府在普惠性幼兒園規劃、統籌建設、舉辦與支持舉辦的責任,適應人口變化和城鎮化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科學規劃配置學前教育資源,鞏固提升普及普惠水平。一方面是要保障普惠性資源的有效供給,優化資源布局,增加人口流入地區普惠性資源特別是公辦資源,加強人口流動變化較大地區入園供需監測,確保有效滿足需求的同時,避免資源浪費。另一方面要提高資源供給水平,推動有條件的地方結合當地實際,優化班額和生師比,改善辦園條件,實現高水平資源優化配置。
二是進一步健全學前教育保障機制。按照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要求,在投入保障方面,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各地依法建立完善財政投入長效機制,將財政補助經費列入各級政府預算,確保財政性學前教育經費在同級財政性教育經費中占合理比例,建立起省市縣財政補助經費分擔機制,制定并落實公辦園生均財政撥款標準或生均公用經費標準以及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生均財政補助標準,健全學前教育資助政策,做到“預算有科目,撥款有標準,分擔有機制,資助有制度”。在教師隊伍建設方面,嚴格幼兒園教師資質條件,把好教師入口關,對失德失范行為零容忍。依法保障幼兒園教師隊伍工資待遇,提高教師培養層次和培養質量,加大教師思想政治、師德師風、專業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培訓,建設一支師德高尚、愛崗敬業、業務精良、結構合理的幼兒園教師隊伍。
三是進一步完善學前教育監管體系。主要抓好四件事:第一是健全管理體制,要強化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建立健全教育部門牽頭,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監管機制。第二是嚴格源頭監管,推動各地嚴格把握幼兒園設立條件,加強幼兒園辦學資質的審核,督促幼兒園嚴格執行“先證后照”這樣的制度,經教育部門依法審批,取得辦學許可證后,再進行相應的法人登記。第三是加強過程監管,牢牢把握國家法律在幼兒園的衛生保健、安全防控、師德師風、收費行為、財務管理等方面劃出的紅線和底線,完善動態監管機制,建立健全督導評估、信息備案和公示制度,筑牢規范辦學的保障網,讓家長和人民群眾放心。第四是強化責任追究,準確把握學前教育法規定的違反責任情形,對違法違規辦學的、教職工存在師德師風問題的,以及侵害幼兒權益的,要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四是進一步提高保教質量。尊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推進科學保教。要加強幼兒園的專業指導,引導幼兒園堅持保育教育相結合,落實以游戲為基本活動,創設豐富的教育環境,支持幼兒主動探究學習,促進幼兒在游戲和生活中健康快樂成長。嚴格規范保教行為,研究制定課程教學資源審定管理辦法,嚴格規范監管在幼兒園推行使用的課程教學資源。持續開展清理整治,堅決糾正幼兒園“小學化”等不規范的辦園行為。強化保教質量的評估,深入推進幼兒園督導評估,落實《幼兒園保教質量評估指南》,樹立科學導向,引導幼兒園聚焦保教過程,加強自我評估,不斷提高幼兒園保教質量。加強家長的科學育兒指導,繼續利用學前教育宣傳月等各類平臺,面向家長廣泛開展科學育兒的宣傳,傳播正確的育兒理念和知識,形成家園共育的良好機制。
陳星:
謝謝田司長。下面請王敬波校長對學前教育法作專家解讀。
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黑龍江大學校長王敬波對學前教育法作專家解讀。(中國教育報記者 張勁松/攝)
王敬波:
尊敬的各位記者朋友們,大家上午好。學前教育法的出臺,填補了學前教育法律的空白,實現了學前教育法律從“0”到“1”的突破,系統構建了中國特色學前教育法律制度體系,推動形成了覆蓋整個教育鏈條、完整的教育法律體系,是教育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這部法律有很多的亮點、創新點,我認為最突出的就是體現了以學前兒童為中心的立法導向,為學前兒童權利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
第一,將憲法和教育法保障的兒童受教育權利具體化。《憲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制等方面全面發展”。《教育法》又從總體上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這些都從法律上對少年兒童享有受教育權給予了保證。學前教育法以學前兒童為中心,進一步突出對學前兒童的權益保障。在總則中,從總體上規定全社會應當為適齡兒童接受學前教育,健康快樂成長創造良好環境。第二章以專章的形式規定學前兒童,共計9條,充分體現了保護兒童權利的立法理念,完整地體現了兒童權利。其他各章的規定也處處體現出對兒童權利的保障,比如第三章規定了幼兒園的舉辦及其設立條件和程序;第四章規定了教職工的責任和資格,其中第三十六條專門規定幼兒園教師應當愛護兒童;第五章規定了幼兒園的保育教育的職責,第五十條開宗明義,要求“幼兒園應當堅持保育和教育相結合的原則,面對全體兒童,關注個體差異,注重良好習慣養成,創造適宜的生活和活動環境,有益于學前兒童身心健康發展。”
第二,凸顯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的立法目標。為保障適齡兒童接受學前教育,學前教育法第一條立法目的明確指出,促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第六條提出國家推進普及學前教育,構建覆蓋城鄉、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優質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第五條規定,國家大力發展普惠性學前教育。為確保幼兒在園身心健康安全,學前教育法多措并舉,推動各地各幼兒園依法治教、依法辦園。第五十一條規定,幼兒園應當把保護學前兒童安全放在首位,對學前兒童在園期間的人身安全負有保護責任。為降低區域發展不平衡,促進學前教育實質公平,法律第六條規定國家采取措施,傾斜支持農村地區、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欠發達地區發展學前教育事業,保障適齡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殘疾兒童和農村留守兒童等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第六十五條規定,國家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為家庭經濟困難的適齡兒童等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提供資助。
第三,將學前教育定位為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學前教育是終身學習的開端,學前教育法第三條規定,學前教育是國民教育體系的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這一規定,一方面凸顯了學前教育在國民教育體系中的基礎性地位,為學前教育的公益屬性奠定法律基礎;另一方面,將學前教育定位為公益事業,有助于學前教育事業的發展、提高學前教育質量,為兒童的成長和發展提供更好的保障。同時,第十九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組織學前兒童參與違背學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或者與年齡特點不符的商業性活動、競賽類活動和其他活動”,進一步強化了公益屬性和科學的教育理念。
第四,明確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舉辦體制。為保障學前教育公益性的實現,降低過度逐利對學前教育的不良影響,學前教育法第五條規定了“發展學前教育堅持政府主導,以政府舉辦為主,鼓勵、引導和規范社會力量參與”的原則。第六十條規定了“學前教育實行政府投入為主、家庭合理負擔保育教育成本、多渠道籌措經費的投入機制”。同時,為避免轉制等方式影響學前教育的格局,第三十四條規定“公辦幼兒園不得轉制為民辦幼兒園”,第三十五條規定“社會資本不得通過兼并收購等方式控制公辦幼兒園、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
學前教育將于2025年6月1日施行。我相信,這部法律的實施,將會是獻給孩子們最好的兒童節禮物,也必然能為孩子們健康成長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陳星:
謝謝王校長。下面請顧月華廳長介紹對學前教育法的學習體會及下一步落實的思路舉措。
江蘇省教育廳副廳長顧月華介紹對學前教育法的學習體會和下一步落實的思路舉措。(中國教育報記者 張勁松/攝)
顧月華:
大家早上好。教育良法善治是“國之大計、黨之大計”的內在要求和重要體現。經過認真學習,我們深刻感受到,學前教育法的頒布讓學前教育事業有章可循,讓學前教育的改革發展有法可依,讓億萬學前兒童的健康成長有了堅實的法律保障。
第一,學前教育法的頒布充分彰顯了國家發展學前教育的決心和行動。以法律形式明確學前教育是國民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將學前教育納入法治軌道,為學前教育事業提供了良好的發展環境。可以說,推動學前教育立法,是站在國家戰略的高度推動教育強國建設的重要一環。
第二,學前教育法充分保障了兒童權益,并指明了學前教育發展的基本方向。法律中“學前兒童”專章的設立,對保育教育的專門規定等,充分體現《兒童權利公約》的基本精神,明確尊重兒童人格和主體地位的基本理念,強調保障兒童獲得新經驗、新發展的機會,同時為學前教育的規范發展提供了法律要求,引導學前教育朝著公益性、普惠性、規范性和高質量發展的方向邁進。
第三,學前教育法還充分回應了當下學前教育發展的新問題、新挑戰。法律關注到教育資源分布不均、特殊兒童受教育權利得不到充分保障等現實問題,在條文中明確優質教育資源向偏遠地區傾斜等要求。
下一步,江蘇將深入學習、嚴格落實學前教育法。
一是加強學習宣傳,弘揚法治精神。組織全省教育系統深入學習學前教育法,通過多種渠道向社會廣泛宣傳學前教育法的核心精神和主要內容,使兒童利益相關方真正理解國家發展學前教育的基本立場和觀念,理解學前教育的特殊性和專業性,理解加大學前教育投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從而擴大兒童利益維護者的隊伍,擴大學前教育支持者的隊伍,形成全社會關注學前兒童、關注學前教育、關注學前教育法實施的良好氛圍。
二是強化政府職能,全面保障發展。堅定優質普惠發展方向,提請省人大常委會根據上位法及時修訂《江蘇省學前教育條例》。完善學前教育財政投入持續增長機制,進一步凸顯教育的普惠性。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多方參與”,積極開展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區創建,推動各類幼兒園保教質量、師資隊伍、經費投入等總體均衡。
三是堅持問題導向,持續提升質量。面對學前適齡兒童減少的時代新問題,在學前教育法的指導下,持續關注人口發展趨勢和城鎮化發展的新要求,優化幼兒園布局規劃;持續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師生比;持續深化學前教育改革,推動普特融合,加強家園社協同育人和幼小科學銜接,讓優質教育資源惠及更多兒童,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幼有所育,幼有優育”的美好期盼。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學前教育法的頒布為我們落實總書記的指示批示精神、踐行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質量、促進社會和諧提供了行動指南。我們將感恩奮進、擔當作為,以更加鮮明的法治意識和更高水平的治理能力落實學前教育法,推動學前教育事業邁上高質量發展新征程!
陳星:
謝謝顧廳長。下面請余琳園長介紹對學前教育法的學習體會及下一步落實的思路舉措。
四川省成都市第十六幼兒園園長余琳介紹對學前教育法的學習體會和下一步落實的思路舉措。(中國教育報記者 張勁松/攝)
余琳:
尊敬的張司長、田司長,各位記者朋友們,大家好。大家都知道,近年來,黨和國家為支持學前教育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學前教育事業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政府不斷加大公辦幼兒園的建設,加強對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扶持,這些實實在在的變化逐漸改變著社會對學前教育的看法,而學前教育法從立法的層面明確了學前教育的價值和地位,更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就如“強心劑”一般,將進一步增進全社會對學前教育的關注和重視,推進學前教育事業科學規范發展。
學前教育法從草案征求意見稿開始幾易其稿,我有幾點非常深刻的感受:
第一是充分尊重民意。立法過程廣泛向全社會征集意見,我和我所在幼兒園的家長都參加過座談,廣大教師、家長、社會各界人士也積極提出意見建議,將立法融入更多民意,彰顯了我國的制度優勢,再次證明了國家立法本質上是民眾意志的表達。
第二是凸顯兒童中心。法律專設了“學前兒童”一章,堅持最有利于學前兒童的原則,圍繞保護兒童的合法權益做出了具體明確的規定,為我們一線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有利于我們在實踐過程當中更系統、完整地尊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實施科學的保育教育。
第三是強化教師保障。法律明確了幼兒園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在工資福利、職稱評定、崗位聘任等方面的規定。這也是我們廣大幼教工作者多年的期盼,隨著幼兒園教師待遇提高、地位增強,工作動力和效率必將會隨之增強,為建設更專業、更優質的學前教育注入澎湃動力。
第四是強調民生關懷。多年來,廣大家長對就近入園、提質降費一直都有著強烈的訴求,學前教育法強調促進適齡幼兒方便就近入園,大力發展普惠性學前教育,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幼兒接受普惠教育提供資助,回應了人民群眾的關切。
在建設教育強國戰略任務下,在從“有園上”到“上好園”的新需求下,我們將從以下四個方面做出努力,推進學前教育法的落地落實。
第一是堅持科學的辦園方向。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保育教育相結合,將尊重、關愛、保護兒童融入保育教育全過程,切實落實以游戲為基本活動,讓幼兒在快樂的生活當中、高質量的游戲活動當中獲得身心健康發展。
第二是依法規范辦園行為。堅持科學保教,不斷完善幼兒園章程、制度,將學前教育法要求落實到日常管理的各個環節,杜絕一切違反兒童學習與發展規律的行為,以教育科研引領保育教育質量不斷提升。
第三是加強幫扶引領支持。充分發揮公辦幼兒園的引領帶動作用,以“對口支援”“手拉手”等活動為載體,助力學前教育法在薄弱地區、薄弱幼兒園落地,全面推進依法治教,提高辦園水平。
第四是做好法律學習宣傳。認真學習領會學前教育法、以幼兒園為宣傳主陣地,組織開展專家講座、家長開放日等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面向家長和社會宣傳法律,不斷提升全社會對學前教育的關注和正確理解。
陳星:
謝謝各位嘉賓,下面進入提問環節。請記者朋友在提問前先通報下所在媒體。
總臺央視記者提問。(中國教育報記者 張勁松/攝)
總臺央視記者:
11月8日學前教育法表決通過后,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表示,制定學前教育法是深入總結我國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經驗成果的重要舉措。請問對此如何理解?
田祖蔭:
感謝央視記者的提問,這是個很好的問題。學前教育法共九章85條,短短的9000多字,濃縮了黨的十八大以來學前教育跨越式發展的壯闊歷程,凝聚了各地各部門大膽探索實踐的寶貴經驗,也寄托了千家萬戶對學前教育的熱切期盼。可以這么說,沒有黨中央的堅強領導、沒有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的大力推動、沒有全社會的廣泛支持,也就沒有今天來之不易的學前教育的巨大發展成就,也就沒有我們今天看到的學前教育法。
我們國家學前教育事業在短短的十幾年之間發生了六個方面的深刻變化:
第一,實現了基本普及。2023年全國幼兒園數是27.4萬所,在園幼兒是4093萬人,學前三年的毛入園率是91.1%,跟2012年比提高了26.6個百分點,達到了世界高收入國家平均水平。其中,西藏、新疆、貴州、寧夏等地的入園率提高超過30個百分點,四川涼山雷波縣入園率提高了50個百分點,有力保障了廣大適齡兒童公平受教育的機會。
第二,做到了廣泛普惠。2023年全國普惠性幼兒園是23.6萬所,在園幼兒是3717萬人,普惠性幼兒園的覆蓋率達到了90.8%,比2016年提高了23.5個百分點。我們從2016年才開始統計這個指標。其中,海南、青海、河南、陜西、黑龍江等地的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提高超過30個百分點,其中海南提高了53個百分點,大家看這個成績變化,絕大多數幼兒都能就近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
第三,建立了兜底保障。中央財政支持學前教育發展專項資金累計投入2460億元,帶動各地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2023年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中,學前教育的比重達到6.2%,比2012年提高了3個百分點。2012到2023年各級財政累計投入937億元,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的學前教育超過7500萬人次。
第四,建強了教師隊伍。2023年全國幼兒園的園長和專任教師總數是334萬人,生師比從2012年的24.9:1下降到2023年的13.3:1。專科以上學歷的園長及專任教師占比為93.1%,比2012年提高了26.7個百分點,教師隊伍的配置水平也顯著提高。
第五,構建了制度體系。會同相關部門先后出臺了幼兒園建設、教職工配備、專業標準、安全防護、衛生保健等規范性文件,建立了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和幼兒園督導評估制度,學前教育法治化、規范化的水平不斷提高。
第六,推進了科學保教。我們持續開展宣傳指導,引導廣大幼兒園不斷的強化專業自信,扎根實踐、扎根當地,深入的觀察理解幼兒,轉變師生的互動方式,珍視游戲和生活的獨特價值,最大限度的激發并保護幼兒好奇心和探究興趣,促進幼兒主動學習,形成了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先進經驗。
學前教育改革發展取得的這些成就和經驗,為我們進一步的辦好學前教育提供了堅實的實踐基礎和寶貴的精神財富,我們將抓住貫徹實施學前教育法的有利機遇,加快完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健全學前教育保障機制,提升學前教育的發展水平,助力推進教育強國建設。
中國教育電視臺記者提問。(中國教育報記者 張勁松/攝)
中國教育電視臺記者:
請問在學前教育法當中,有哪些條款或者規定是專門關于家園社協同育人的?這些規定如何指導我們實現家庭、幼兒園與社會在學前教育方面的攜手共進?
張文斌:
感謝中國教育電視臺這位記者的提問。學前教育的發展離不開家庭、社會的共同支持。學前教育法不僅對幼兒園做好保育和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還專門就推進家園社協同育人作出了具體規定。這些規定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在總則中,強調“全社會應當為適齡兒童接受學前教育、健康快樂成長創造良好環境”。二是在幼兒園層面,要求幼兒園應當充分利用家庭、社區的教育資源,拓展學前兒童生活和學習空間;應當主動與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交流學前兒童身心發展狀況,指導家庭科學育兒;應當設立家長委員會,聽取意見建議。三是在家庭層面,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撫養與教育兒童的義務,創造良好的家庭環境,積極配合、支持幼兒園開展保育和教育活動,應當將孩子的特異體質、特定疾病等情況及時告知幼兒園。四是在社會層面,規定青少年宮等公共文化服務機構應當提供適合學前教育身心發展的公益性教育服務,按照規定免費開發;面向學前教育的圖書、產品和服務等應當符合學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和年齡特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組織學前兒童參與違背其身心發展規律或者與年齡特點不符的活動。實踐當中,我們要綜合以上各方面,攜起手來同向同行,凝聚起保障孩子們健康成長、全面發展的強大合力。
顧月華:
這個問題我想作一個補充。我們江蘇通過家長開放日、家長成長學院、家園共育數字化實驗區建設等多種方式積極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拍攝制作“父母好好學習、孩子天天向上”江蘇教育家長微課。從孩子身心健康、習慣培養、情緒管理等多種具體問題入手,宣傳科學的家庭教育理念。同時我們也指導各地充分利用兒童友好的公共資源,豐富兒童獲取經驗的渠道。
下一步,江蘇將著力推進學前教育“教聯體”建設,繪就家園社協同育人最美同心圓。
新京報記者提問。(中國教育報記者 張勁松/攝)
新京報記者:
我們注意到學前教育法在從業禁止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例如大家比較關注的幼兒園教師或工作人員體罰兒童等情形,或被終身禁止從業等相關的條款。請問能否具體解讀一下出臺相關條款的有關考慮?
王敬波:
謝謝新京報記者的提問。關于從業禁止,學前教育法當中作了一些規定,學前兒童是祖國的未來,從身心發展的特點來講也是最需要保護的群體。學前教育法第44條明確了兩類從業禁止的情形,一類是具有虐待、性侵害、性騷擾、拐賣、暴力傷害、吸毒、賭博等違法犯罪記錄的,另一類是有酗酒、嚴重違反師德師風行為等其他可能危害兒童身心安全情形的。此外,在學前教育法第80條還針對幼兒園的教職工體罰或者變相體罰、歧視、侮辱兒童等行為規定了法律責任,要求幼兒園或者有關部門要依法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理。這些規定是為了加強學前兒童的保護,更好落實最有利于學前兒童的原則,為孩子們健康成長營造安全的環境。此外,未成年人保護法對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有關人員的從業禁止的情形也作了明確規定。有關部門制定了落實從業禁止制度、強化教職工準入查詢相關的具體制度,對幼兒園擬聘用的教職工在入職前進行查詢也提出了明確要求。幼兒園的每位教職工都要愛護孩子,依法規范自己的執教行為,保護孩子們健康、快樂、安全地成長。幼兒園或者教育部門發現幼兒園教職工有違法違規行為的,要根據情節的輕重,結合教師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管理規定、師德失范行為處理辦法以及所在幼兒園的規章制度,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對于情節輕微的可以給予批評教育,對于有法律規定的從業禁止情形的,要堅決清除出教職工隊伍。
封面新聞記者提問。(中國教育報記者 張勁松/攝)
封面新聞記者:
我們注意到,學前教育法明確“幼兒園應當把保護學前兒童安全放在首位”,請問如何落實關于保障在園幼兒安全的規定?
田祖蔭:
非常感謝這位朋友的提問。中小學生的安全問題是全社會廣泛關注的問題,幼兒園的孩子尤其是這樣,因為幼兒園的孩子小,自理能力弱,都是家長的“寶貝疙瘩”。安全工作出不起事、出不得事。學前教育法從保障幼兒身心健康出發,對幼兒園的安全管理作出了全面規定,有這么三個方面:第一是在園舍設施方面。要求幼兒園設置在安全的區域,幼兒園內及周邊區域的建筑、設施、設備沒有污染和危險,這是對硬件這塊。第二是對人員的配備方面,規定幼兒園教職工的資質條件,強化聘用管理等方面的規定。剛才張司長和王校長都作了這方面的介紹,這是從軟件方面。第三是在安全監管方面,要求政府和有關部門建立幼兒園安全風險的防控體系,幼兒園要加強安全防范的建設,建立健全相關的制度,這是從制度上也提出了要求。
教育部將認真貫徹實施學前教育法關于保障幼兒安全的各項規定,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推動各地著力抓好四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壓實安全管理的責任,就是要層層傳導,幼兒園都在地方、在基層,要切實落實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幼兒園的安全責任,各負其責,加強幼兒園的安全保衛、衛生保健、食品安全等方方面面的安全監管,做到有人管、不推諉,該誰的事誰上。二是健全安全工作機制。要督促幼兒園健全落實房屋設備、消防、門衛、食品藥品、幼兒接送交接、幼兒就寢值守和活動組織安排等安全防護制度和檢查制度,把好安全管理的各環節。通俗說就是守好門、看好人。三是加大違規的懲治力度。對未履行安全保障責任,教師存在師德師風問題,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讓法律條文硬起來。四是加大教育的宣傳力度。要深入組織開展學前教育法普法宣傳培訓,引導各地各幼兒園全面了解幼兒園安全管理的法律規定、政策,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營造依法保障在園幼兒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圍。
余琳:
我作為一個一線幼兒園的園長,對這個問題作一些補充。正如田司長所說,幼兒園的安全工作絕對是依法辦園的頭等大事,我們幼兒園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始終把幼兒園安全工作置于首位。一方面是配足配齊具有資質的各種崗位的人員,是讓專業的人去做專業的事。還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絕對是一厚本的。還以“一崗雙責”責任書的方式將幼兒園的安全工作細化到每個人、每個細節,做到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同時,我們還會借助專業的力量,定期對幼兒園的消防、電梯、門禁系統等都進行維保,會定期開展教職工的心理建設活動,每周都會開展幼兒安全教育活動。人防、技防、物防緊密結合,筑牢安全防護網。
香港紫荊雜志記者提問。(中國教育報記者 張勁松/攝)
香港紫荊雜志記者:
近幾年仍能看到因殘疾或患有罕見病等原因的兒童“入園難”的新聞,請問學前教育法對于保障特殊兒童接受學前教育有哪些特別的措施?
顧月華:
特別感謝您的提問。我想,保障特殊兒童接受學前教育,是教育公平的重要體現,也是學前教育法的一大亮點。在政府責任方面,法律強調國家要保障特殊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并對學前特殊教育開展科學研究。在入園機會方面,法律規定普惠性幼兒園接受能適應幼兒園生活的特殊兒童入園,并為其提供特殊照顧。
在教育實施方面,法律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區域內殘疾兒童的數量、殘疾類別,實施多種形式的學前特殊教育。在支持保障方面,法律明確招收特殊兒童的幼兒園應配備必要的康復設備和專業人員,或者與其他特殊教育機構、康復機構合作。同時,省級層面應適當提高殘疾兒童的撥款、補助等相關標準,為其接受學前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江蘇始終堅持應收盡收、應融盡融,要求各地依托普通幼兒園設置集教育、康復、服務于一體的學前融合教育資源中心,形成由幼兒園教師、特教教師、醫師、康復治療師等多學科組成的專業隊伍。同時明確,各地學前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經費可按同地同學段的標準8倍以上支付。此外,我們依托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等高校推動學前特殊教育研究,并且按照九大類特需開展專題培訓。老師們說,希望資源中心能架起“彩虹橋”,讓每個特殊孩子都能找到屬于自己的色彩。
下一步,江蘇將繼續提高特殊兒童學前教育普及程度,加大學前特殊教育資源和經費保障力度,加強幼兒園教師融合教育水平,切實保障特殊兒童受教育權利。
人民網記者提問。(中國教育報記者 張勁松/攝)
人民網記者:
幼兒如何順利入園是家長們普遍關心的問題。能否對學前教育法中關于幼兒園入園的規定作一個整體解讀?
張文斌:
謝謝人民網這位記者的提問。您提到的幼兒能否順利入園的問題,實際上是涉及幼兒園的入園規則問題,而這個規則對于保障孩子們依法平等的接受學前教育具有重要意義。對此,學前教育法主要從四個方面作了規定。
第一是促進方便就近。法律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推動適齡兒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工作或者居住地區方便就近接受學前教育。其中,工作或者居住的地區主要是指行政區的概念,是個大范圍。第二是嚴禁考試或者測試。法律明確,除必要的身體健康檢查以外,幼兒園不得對學前兒童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或者測試。第三是平等對待殘疾兒童。法律要求,普惠性幼兒園應當接受能夠適應幼兒園生活的殘疾兒童入園,并為其提供幫助和便利。如果因為殘疾兒童入園產生爭議的,縣級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評估,并且要妥善解決。第四是特殊照顧原則。法律強調,學前兒童因特異體質、特定疾病等有特殊需求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及時告知幼兒園,幼兒園應當予以特殊照顧。
總之,各地要嚴格落實法律規定,依法保障孩子們平等接受學前教育的權利。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提問。(中國教育報記者 張勁松/攝)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違背兒童成長規律的教育搶跑問題受到社會高度關注。請問如何強化幼兒園和小學的雙向銜接,避免學前教育活動的小學化傾向?
余琳:
我作為一個一線的幼兒園園長來回答你的問題。的確,幼小銜接問題是多年來廣大家長廣泛關注的一個非常熱點的問題。學前教育法聚焦了促進幼兒平穩過渡,以法律的方式明確了幼兒園與小學做好入學準備與適應的任務,為幼小科學銜接提供了法治保障。作為幼兒園,我們應該深入貫徹實施學前教育法,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去做好相應的工作。
第一,幼兒園要做好入學準備教育。站在幼兒園這個角度,我們要樹立科學的銜接理念,以促進幼兒身心全面發展、全面準備為目標,為培養有利于幼兒終身發展的學習品質和入學需要的關鍵能力作為重要教育內容,滲透于幼兒園三年的保育教育全過程。比如,我們幼兒園從小班開始就要營造自主的游戲和生活環境,開展一些自由涂鴉、創意建構、拼拼貼貼等各種動手操作的活動,鍛煉幼兒的手部精細動作,這些都會為他們日后握筆書寫打下基礎。
第二,深入開展幼小聯合教研。這些年來,教育部部署了開展幼小銜接試點工作。比如我所在的成都市金牛區就成立了10個幼小銜接教研共同體,帶動全區的所有小學和幼兒園兩周一次開展聯合教研,這種教研極大地改變了小學對幼兒園的認識,加深了大家之間的相互理解。我們將進一步總結這些好經驗、好做法,加強與小學的合作,協同研究幼小銜接階段幼兒身心發展的特點、環境創設、教育支持等等,及時解決入學準備和入學適應的教育問題。
第三,做好家長科學育兒的宣傳指導。幼兒園引導家長們深度了解幼兒在園的生活情況,感受了解幼兒在游戲當中的學習與成長,轉變家長看待幼兒的視角,更多的聚焦到幼兒能做到的、所取得的進步上面。同時,我們向家長宣傳國家有關幼小銜接的法律、政策,入學準備教育好的經驗、好的做法,提前學習的危害等等,爭取家長的理解和配合。
田祖蔭:
我補充兩句。3到6歲的兒童以具體的形象思維為主,尚不具備理解抽象文字符號的能力。因此如果是提前學習小學的課程內容,不僅會剝奪孩子的童年快樂,更會挫傷他的學習興趣,影響他的身心健康發展。這些年來我們做了不少事,教育部圍繞幼小的科學銜接,分別對幼兒園和小學都提了要求,對應該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都提了明確要求,發了文件開了會,推動各地開展了實踐探索。剛才余園長介紹的這些情況就是其中的一些優秀案例。
下一步,教育部將在這件事上抓三個重點:第一個重點是加強專業指導,我們要發揮專家和專業機構的作用,切實提高幼兒園入學準備和小學入學適應教育的有效性。第二是加大社會宣傳,要利用各種平臺,面向家長、幼兒園和小學持續宣傳科學的銜接理念和方法,不要制造焦慮,不要給孩子增加額外的負擔,幼兒園就是讓孩子安全的玩兒、健康的成長、快樂的生活。第三是強化規范監管,要深入治理幼兒園、小學超前超綱教學的不規范辦學行為,一些地方還是有的,我們針對這些要堅決的查、管,要堅決防止和糾正學前教育“小學化”的傾向,確保學前教育法的規定能落到實處。
陳星:
今天的新聞發布會就到這里,謝謝各位發布人,謝謝各位記者朋友,我們下次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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